巴西**衛生監督局( National Health Survillance Agency )簡稱ANVISA ,是巴西政府依據1999年1月26日第9782號法令( Law No. 9782 of January 26, 1999 )依法設立, ANVISA是所有關系到巴西人民健康產品和服務的監管部門。
ANVISA負責藥品、食品、化妝品、醫療器械、體外診斷設備等產品在巴西上市前的審批以及上市后的監督,相當于我國的**食品藥品監督局(SFDA)。
ANVISA主要的作用
Anvisa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健康,對一些產品,如藥品,食品和化妝品進行衛生監管和控制;甚至檢查港口,邊界和機場流通的產品。
Anvisa的主要功能如下:
● 控制和檢查涉及健康風險的產品,例如藥品,食品和化妝品以及服務;
● 建立關于污染,有毒,消毒劑,重金屬和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的產品的生產的規范和標準;
● 負責記錄登記并授予產品ANVISA認證證書;
● 禁止生產,分銷和儲存可能危害健康的產品;
產品需要做ANVISA認證
在巴西國內,以下產品的生產、進口、儲存、運輸、銷售均需獲得ANVISA頒發的資質證書。ANVISA與海關、機場等協作,審批藥品、生物制品、生物樣本的進出口,以下產品需要預先經過ANVISA的審批,才能通關。
1、藥品
藥典內的藥品包含:醫藥用品、藥用植物、生物制品、血液成分和血液制品,放射性藥物和醫用氣體等。對于部分危險性較低的非處方藥,可以只經過簡化通知程序進行注冊,但是注冊仍然需要ANVISA頒發的GMP證書,以及進口商等信息,仍需要提交文件。
2、食品
在巴西,下列類別的食品必須進行衛生登記:
針對弱勢群體的食品,包括嬰兒和腸內配方奶粉;
使用功能或健康功能的食化妝品品;
新型食品;
采用新技術的產品,包括海水淡化和回收包裝;
以及含有益生菌和酶的食品補充劑。
3、化妝品和衛生用品
ANVISA對巴西境內銷售的化妝品及個人衛生用品都會進行監督,根據產品的配方,使用目的,作用于身體的部位以及可能產生的風險,將化妝品和個人衛生用品分為2類:
1類產品較安全,不需要登記或者提交資料、證明安全性。
2類需要注冊,要求提供安全和/或功效證明,以及使用方法限制。
●1類產品舉例: 香水、唇彩、卸妝油、漱口水、濕紙巾、沐浴露、洗發水等
●2類產品舉例:兒童用化妝品、染發劑、去屑防脫洗發水、手用抗菌凝膠等;
4、醫療器械
ANVISA將醫療器械按照危險等*分為4類,分類方式與歐盟93/42/EEC非常類似。
●I類和II類進行通知(Notification) 流程,提交的文件比較簡單;
●lII, IV類進行注冊(Registration) 流程,更嚴格。
●III. IV類需要審廠,并獲得GMP ( Good Manufacturing and Control Practices )證書。
●部分醫療產品,如電子醫療器械,針頭,*填充物在巴西同時歸屬兩個部門管轄: INMETRO和ANVISA, 需要先進行INMETRO認證,后進行ANVISA注冊。
●I, II類產品注冊后一 直有效,III, IV類產品ANVISA注冊有效期10年, 到期前一年上半年可以啟動更新流程。如果出于個人意愿,希望暫停證書,需要專門向ANVISA提出申請。ANVISA會對產品進行監督 ,并接收市場投訴。
5、健康用品、性用品
計生用品如避孕套等,性用品如電動棒、充氣娃娃等
6、清潔用品
如洗廁液、洗潔精、洗手液等用于清潔的用品。
7、煙草
在工業化和商業化之前,**煙草制造商,出口商和進口商必須:具有巴西聯邦稅收局(SRF /MF)頒發的授予制造商或
進口商特別登記簿的行政聲明法(ADE) (僅適用于小雪茄和香煙) ;并在ANVISA注冊冊產品。根據法規RDC46/2016,
巴西禁止銷售電子煙,允許銷售香煙和雪茄及其他煙草制品。
8、*
在巴西,*是否合格受到ANVISA和環保部IBAMA的管理,有機*需要在ANVISA進行注冊,需注冊的*具體可分為3類:
●微生物防治劑
●生物防治劑
●半化學品
對于不屬于上述類別的生物產品,將要求對不屬于上述類別之一的生物產品進行一般*登記的立法 (第4.074/2002號法令、第216/2006號RDC和第03/1992號法令) 中所載的所有要求和研究。
*分類
ANVISA主要對果蔬的*殘留量進行限制,*需要進行毒理學評估,標明其含量,并計算可接受的攝入量,ANVISA根據其毒理學類別,將*分為4類:
●Class l: 劇毒產品
●Class II: 高毒產品
●Classlll: 中毒產品
●Class IV: 低毒產品